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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的通知

点击数:2024-09-26 14:10:59 来源: 审核:江霞

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全院范围内评选指标

1、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生)13个;

2、陈育新一等奖学金(12000/生)1个;

3、陈育新二等奖学金(6000/生)3个;

4、陈育新三等奖学金(2000/生)10个;

5、大北农励志奖学金(2000/生)4

二、申报条件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参评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评选原则

1、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按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先后依序评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并结合专业班级情况拉通统筹、综合考虑、择优评选、统一进行评选调整。

2、申报的奖项学生可以初选申请奖项,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参评学生拟评奖项,申报人员须服从学院相关调配。

3、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10818:00前,所有申请者均填写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交至各小班班长汇总。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提供:1.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3);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个人手写签名后交各小班班长。

2、材料提交:109日上午12:00前,以小班为单位上报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660917827@qq.com,文件名命名为专业班级+社会捐资奖学金,纸质材料(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提供)交至四政212室。逾期视为放弃。

3、学院评审:材料收集后,学院根据评审原则进行评审工作,经学院统筹,若对评选奖项做出调整,相关申请人需及时补充材料。拟评名单确定后将进行公示。

4、系统申报:1019日前,拟获评同学登陆学工系统完成申请,报请班主任审批,学院报送学校。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尤其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数据真实、措辞严谨,避免出现差错。凡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或获奖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务必做到参评学生按照上网填报、班主任按时上网审核、小班按时线上线下上报各类材料。

3、各位同学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惑或问题,可咨询学院潘老师,电话0835-2884300,咨询地点四政212

艺传学院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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