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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内推优入党的通知

点击数:2023-09-22 18:51:19 来源:

各党支部、20-21级本科生和全体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中央关于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团内推优入党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内推优入党的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申请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

(三)申请人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记录。

(四)申请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累计必修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若未达到该项条件,但在其他方面确有突出表现者,可单独提出申请并附事迹材料上报所在党、团组织逐级研究),至少获得1次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时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各种义务劳动并表现突出,青年大学习情况良好。

(五)申请人须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班团活动,对班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班团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助人为乐,群众基础好,在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得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半数以上赞成。

(六)申请人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确立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31013日),并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人需填写《发展对象申请及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明确表达入党意愿。

(二)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推荐

1.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原则上应邀请班主任参会并主持。

2.团支部委员会依次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后,申请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3.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正式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民主评议结果如实计入《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23

4.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上报学院团委审查。同时将结果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学院团委地址:第四办公楼212室。

学院团委电话:0835-2884300

学院团委邮箱:235741622@qq.com

(二)党支部考察

1.学院团委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人选提交党组织考察,各专业党支部指派专人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如实记载在《入党征求意见记录表》(附件4中。征求范围应包括班主任(或导师)、培养联系人、学生党员、班团主要干部、普通团员和群众,且尽可能覆盖所有寝室。

2.支部应通知参加座谈会人员事先准备,并在会上如实反映该入党积极分子优缺点情况,不可用传写、汇总意见等方式代替座谈会,且座谈会本人必须回避。

(三)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1.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在充分结合被推荐人现实表现、群众意见等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必要时可请驻班党员、团支部委员列席会议。

2.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反映。

学院党委办公室地址:第四办公楼213室。

学院党委办公室电话:0835-2883062

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箱:3307832523@qq.com

3.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党支部形成《发展对象备案的请示》并连同《入党征求意见记录表》《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支部发展对象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学院党委备案、政治审查及党校报名

1.学院召开党委会审查发展对象人选,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各党支部形成《发展对象的批复》。

2.院党委批复后,由院党委办公室整理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指派专人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一贯表现进行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政治审查。审查情况最终通过填写《发展对象综合政审情况登记表》形成结论性材料。

3.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符合以上条件、完成各项推荐程序且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校党校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推荐

各团支部应于106日前完成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推荐及公示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团委。

(二)党支部考察

各党支部应与1013日前完成考察及意见征求与公示工作,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院党委审查

院党委于1016日前召开党委会,审查并确定发展对象名。

(四)政治审查及党校报名

学院党委办公室在1017日前完成政治审查、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工作,并将学员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党、团支部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如实、如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所有资料原则上须通过U盘等设备线下拷贝,不能通过网络进行传输。

(三)各党、团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民主评议和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然  qq:2452351628

米家琪  qq:2452351628


学院党委办公室 学院团委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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