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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点击数:2022-09-27 09:02:41 来源:

关于做好第十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举行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校团发〔2022〕18号)相关要求,现将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赛(9月25日-1028日)

1.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参赛资格、内容形式和赛道选择的审查,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赛,参赛作品要求详见附件1。并于10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挑战杯推荐材料)发送至院团委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邮箱1917205978@qq.com,学院将择期答辩;

学院参赛作品及拟推校赛作品汇总表(附件5),该表包含院赛所有作品,推荐校赛作品排在前列并排序;

推荐校赛的作品申报书(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类须提交作品详细介绍、发表论文、专利证明等材料,哲学社会科学类须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

历届获奖作品汇总表(附件2):获得历届“挑战杯”科技竞赛省级银奖及以上作品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填写此表。

2.获得历届“挑战杯”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且有新进展、新成果的项目需填写历届获奖作品汇总表(附件2),此类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参加省赛排位争夺赛,不再参加校赛评奖。

二、校区复赛(11月11-1211日)

1.各学院可推荐0-5件作品参赛,在第十七届“挑战杯”中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学院根据获奖数目增补推荐名额,具体指标见附件3。

2.重点资助项目(附件4)可直接参加校区决赛,哲社类扶持金2000元/项,进展较好可追加至3000元;自然科学和科技发明类扶持金3000元/项,进展较好可追加至5000元。

2.11月12日-25日,组织专家评审,统计复赛成绩,各类别按不超过50%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区决赛。

3.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各学院推荐校赛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加入大赛QQ交流群:624225325。

三、校区决赛(11月26-122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校区决赛采用答辩方式进行:按照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发明类作品分赛道进行答辩,每件作品答辩人不超过3人,按照5+3模式准备,经评委合议商定后,推荐不超过40%作品进入全校总决赛。

2.根据校区决赛成绩确定进入挑战杯科技竞赛训练营项目,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集体辅导和一对一辅导。

四、全校总决赛(暂定2023年3月中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各学院指导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

2.分赛道进行答辩,评委合议商定获奖名单和进入省赛集训营名单。

奖项设置

入围校赛作品将按照3%、8%、24%、65%的比例(参照国赛标准)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

、省赛项目培育(12月下旬-2023年4月)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相关附件.doc

1.第十八届“挑战杯”参赛作品要求

2.第十八届“挑战杯”历届获奖作品汇总表

3.第十八届“挑战杯”校内预选赛参赛校区复赛名额分配表

4.第十八届“挑战杯”校内重点项目资助名单

5.第十八届“挑战杯”学院参赛作品及拟推校赛作品汇总表

6.第十八届“挑战杯”校内预选赛作品申报书

 

艺术与传媒学院团委

2022年9月27


附件1

第十八届“挑战杯”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仅限本专科生。作品类别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作品。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学术性和实用性。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即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即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指导教师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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