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
全院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广泛参与学术科技实践,激发学术科研兴趣,提升创新实践能力,积极备战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开展大赛校内预选赛,具体通知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仅限本专科生。作品类别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作品。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学术性和实用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3.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即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即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指导教师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四、奖励表彰
1.大赛主委会参照省赛和国赛要求,对参赛的三类作品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国赛特等奖,奖励团队导师指导费2.5万元奖金,国赛一等奖2万元,国赛银奖1万元,国赛铜奖5000元,省赛金奖3000元(按最高奖励,不累加)。
2.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为团体总分第一名学院发放团体奖优秀指导费5000元,颁发“挑战杯”;团体总分2-5名依次递减500元,颁发“优秀集体奖”。
3.团体积分计算方式:国家级特等奖作品每件26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23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20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180分;省级一等奖作品每件15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12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100分;校级特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分,同一作品得奖分数不得累计,按所得最高奖励进行积分。集体项目个人得分计算办法如下表所示,若总积分相等,则以获国赛奖励的团队等级和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至省赛。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项目人数 |
第一作者所在单位 |
第二作者所在单位 |
第三作者所在单位 |
第四及其以上 |
二人项目 |
7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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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项目 |
60%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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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及以上项目 |
50% |
30% |
平均剩余得分 |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6月)
各单位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下发比赛相关通知,开展部署相关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动员。
(二)重点项目推荐(6月17日前)
各学院可整合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兴趣计划、挑战杯历届获奖项目(省级以上国家级以下)等资源,推荐0-2个重点项目,在6月17日18:00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2)、项目专利论文排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类须提交作品详细介绍、发表论文、专利证明等材料,哲学社会科学类须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请编入一个word文档,设置目录、保存成pdf并严格控制在20M以内)现场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上交至四政212刘雨逍老师处。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遴选后,给予哲学社会科学类1000-5000元经费扶持、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类2000-10000元经费扶持。
(三)院内初赛(10月)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参赛资格和内容形式审查,并于10月完成院内初赛和作品推荐准备。
(四)校内预选赛(11月-12月)
校区复赛、校区决赛、全校总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省赛项目培育(2023年1月-4月)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比赛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活跃校园学术氛围,努力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大学生。
2.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通过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大赛事宣传,力争更多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赛。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突出优势和特色,动员广大青年教师和引进人才参与作品指导。
3.要结合需求,突破创新。参赛课题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和生产实际需要,突出创新性和实用性,鼓励跨院跨专业组成团队参赛。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相关通知和表格:
关于举行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docx
附件3 第十八届“挑战杯”项目作品相关专利论文排名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