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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点击数:2019-09-13 10:54:21 来源: 行政办

各位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要求和学校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现就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负责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和共享指标进行评选,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学院根据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安排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等额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12-15 个人下载附件3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

916-17 学生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学院;

918日:涉及有共享指标的院所将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918-25 各院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硕士初评名单和博士推荐名单,并在本院所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925-27各院所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电子档)交研究生院汇总;将博士推荐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统一汇总后的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

928-30 研究生院对博士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中旬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12-202017、2018级研究生下载附件4《2019年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2019级研究生下载附件5和附件6,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纸质支撑材料。

920-25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本院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5-27院所负责老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评奖”——奖助模块——奖学金——学院审核,下载“学业奖学金等级导入模板”,根据研究生院的可参评名单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后,再次上传系统,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928-30 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月中旬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99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3.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四川农业大学第四办公楼217

  4.咨询电话 0835-2883020

 

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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