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天顺奖学金、八桂川缘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天顺奖学金
根据捐资方要求,评选对象为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八桂川缘助学金
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天顺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学生无需提前申请。
八桂川缘助学金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3.当前学年(2026-2027学年)无处分。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助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一)天顺奖学金
全院评选6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二)八桂川缘助学金
全院评选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八桂川缘助学金,提交1.申请表(附件3,参考附件6及对应纸质版)
申请者纸质材料于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交到四政212室,电子档于10月22日18:00前交至邮箱397724527@qq.com。过期不候。
学院依据学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项目类别分类评审、公示,并上报学校。
天顺奖学金公示后,获评者需在公示结束前提交1.申请表(附件2,参考附件6,及对应纸质版)。纸质版提交至四政212室,电子档发送邮箱397724527@qq.com。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第四办公楼212室
咨询电话:0835-2884300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