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充分合理使用结余资金,按照学院学生停发情况(人数和停发月数),结合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动态调整情况,现将2024-2025年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替补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认定结果
详见附件1。
二、公示及投诉
公示期:2025年6月6日-8日
公示期若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学院党委或纪委反映。
(一)学院党委
联系地址:第四办公楼 212
投诉邮箱:378291980@qq.com
(二)学院纪委
联系地址:第四办公楼 205
投诉邮箱:40466390@qq.com
艺术与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