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小班评议评定及公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审查,现将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一、认定结果
详见附件1。
二、公示及投诉
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17日
公示期若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学院党委或纪委反映。
(一)学院党委
联系地址:第四办公楼 212
投诉邮箱:378291980@qq.com
(二)学院纪委
联系地址:第四办公楼 205
投诉邮箱:40466390@qq.com
艺术与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