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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023-05-05 10:05:41 来源: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届毕业本科生: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公布2024届毕业生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2023年5月4日-5月14日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文件以“广告学201901XX同学学术成果认定”打包命名发至邮箱235741622@qq.com.

3.2023年5月15日-5月18日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并将认定汇总表上报校团委。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同学须在2023年5月14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刘老师 2884300。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艺术与传媒学院团委

2023年5月5日

  附件1.期刊目录参考(科技处).rar

 附件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