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院教师:
根据《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校教发〔2016〕6号)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教风端正,责任心强,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2、主动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无故意不承担或少承担应该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
3、上年度督导督查无不良记录且无教学事故。
4、一等奖须连续2个自然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每年不低于40学时,学生评教平均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90%以上。
5、二等奖须上个自然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40学时,学生评教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90%以上。
二、个人申报
1.网上填报。教师在教务管理平台查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于4月6日18:00前,在网上自愿填写申报表。
2.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管理平台→教师-教学质量奖→填写申报表→确定提交→打印申报表→签名后交归口学院。
3.特别提示。参评课程须是申报教师本人主讲的本科生课程,且近五年参与校级以上一流课程建设(含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建设、一流教材建设;申报奖项等级请慎重选择,申报表一旦网上提交,不得更改,一等奖落选人员不再纳入二等奖评选范围。
4.已获奖教师可年年申报二等奖,但应隔1年方可申报一等奖,隔2年方可申报特等奖。
三、学院评选
以院长为组长,由院党政领导、系主任、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或教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13人的评选组,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一等和二等的评选。
1、课程档案。教师提供参评课程的基础材料和附加材料。基础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和课件;附加材料包括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学方法、课程训练及批改、课程考核方式、试题及试卷分析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评教情况。教务处提供授课学生对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情况以及领导、专家(同行)、督导等听课评价情况。
3、教学示范。说课不超过8分钟,教学展示不超过15分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特色、教学效果以及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
四、名额分配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五、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4月2日 |
学院公布评选方案;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学院党政领导、各系室主任、教学督导及其他教师代表等组成13人的评选组。 |
4月2日-4月6日 |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教务系统自愿填写申报表。同时教师开始准备支撑材料。 |
4月6日 |
学院汇总申报情况,并对参评教师的网上学生评教情况进行汇总。 |
4月6日-9日 |
评选组成员综合学生评教、领导、专家(同行)、督导、评选组成员等听课评价情况完成评教环节打分。 |
4月12-14日 |
参评教师上交课程档案及相应支撑材料。 |
4月14-16日 |
评选组成员完成课程档案环节打分。 |
4月19日-23日 |
学院举行参评教师教学示范比赛,对参评教师进行评议。 |
4月25日前 |
公示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结果 |
六、公示
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将一、二等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