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9﹞14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春季创新训练计划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重点针对2021届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见附件1),其余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自愿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结题项目须达到相应等级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要求方能结题(见附件2)。
三、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档提交至4-217,电子档提交到邮箱562157112@qq.com,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包括:
1. 结题表纸质版:进入教务系统填写并打印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具体步骤:进入教务系统点击“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点击“结题表”,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的结题表需有导师意见。
2. 成果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论文、专利统计表(见附件3);成果材料,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予认定;
(二)结题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教务处主页公布评审结果。
四、 其他
(一)对此次不能结题的项目,请学院联系项目指导教师更换项目负责人,并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题。对项目立项超过3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暂停2年的创新训练项目指导资格,项目终止2次以上的指导教师取消创新训练项目指导资格。
(二)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已结题项目将于项目结题结果公布后注销经费账号。
(三)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导师工作量,并按结题学生名单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四)为方便后续通知下发以及材料提交,请各位导师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加入2021年春季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QQ群,群号为:562946580,如有疑问请咨询张倩芸(0835-2883020)。

附件:
1. 2021年春季创新训练计划应结题名单
2.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3. 论文、专利统计表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