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类

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023-09-28 15:36:28 来源:

2020-2022级各小班、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要求,现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 优秀班集体

实行总额控制,学校按照不超过学院参评班级数的10%核定,共3个优秀班集体指标。奖金1000/班。

(二) 优秀学生

实行总额控制,学校按照全院参评学生人数的10%核定指标,共102个指标。各年级专业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一。

(三) 优秀学生干部

实行总额控制,按照校团委核定学生干部基数进行评选。

1.在院级团学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评优指标单列,由校团委划分,全院共5名;

2.每班的班级学生干部推荐评选0-1人,共3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评选按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评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表率作用 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四、日程安排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个人申请(928-106日)

申请人向所在小班提出申请(院级学生干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优秀学生填写“附件二”、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填写“附件三”。

2.班级评审推荐与上报 (107日)

1)优秀学生

班级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附件二电子档”报学院党委办。

2)优秀学生干部

班级对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班级民主推荐(院级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组织初审、推评),推评结果班级汇总填写“附件三”电子档报学院党委办。

3.学院评审、公示(108日)

学院组织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后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3.学院公示、线上申请与审批(109-11日)

学院对拟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向全院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同时,申请人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班主任、学院依次完成审批工作。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申请(928-1010日)

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四”报学院党委办。

2.学院资格审查及答辩评审(1011-12日)

学院对申请班级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

3.学院公示(1013-15日)

学院对拟评优秀班集体向全院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同时,申请班级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班主任、学院依次完成审批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学院党委办

联系人:罗老师

地址:第四办公楼213

邮箱:3660917827@qq.com

(二)学院团委

联系人:侯老师

地址:第四办公楼212

邮箱:3118355302 @qq.com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

20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