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点击数:2017-03-22 10:19:36 来源: 艺术与传媒学院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成才服好务,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学生因故需离开学校或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须请假。

2.请假应当出具请假条,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假。

3.7天及其以内的,向班主任请假;超过7天在14天及其以内,向学院请假;超过14天的,需报学生处审批。

4.学生回校后应向准假人或单位销假,不能按时回校的须续假;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总学时1/3,应向教务部门申请休学。

5.学生实施经学校及其以上组织批准的创新创业项目或重要国际交流项目,可根据需要请长假,在批准期限内自主安排在校学习或外出工作,不需多次履行请销假手续,原则上一次请假不超过三个月。

6.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学校安排的假期内离开的,无需履行请假手续,但学生离校、返校须向班主任报告。

7.在法定工作日内,不得组织校外游玩活动。学生个人或多人(寝室)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报告班主任;学生小班、学生部门和学生团队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报告班主任或指导老师,并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备案。

(二)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须按照学校安排统一集中住宿。学生宿舍属于集体生活空间,住宿学生需注重自律,积极参与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班级、学生会的自主管理。

2.学生确因健康原因、考研和毕业招考复习、创新创业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在外长期住宿的,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和学生处批准,一次申请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学期。

3.学生在寝室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不违规用火用电。

4.学生在寝室应合理安排上网时间,自觉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依法合规运用通讯和网络工具,文明上网,不做危害互联网运行秩序和安全的事。注意个人信息安全。

5.室友之间应宽容尊重,集体生活注意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关心照顾身边同学,发现有特殊困难或有精神、心理、情绪、言语、行为异常的,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6.班主任应抓好班级室风建设,收到学生在外住宿申请以后应调查核实情况,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指导学生完成相应手续。

(三)家长联系制度

1.学院依托《新生登记表》建立家长联系通讯录,学生入学后填写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班主任负责核实更新并报送学院。

2.学院制作《艺术与传媒学院家长联系卡》、《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及家长防骗学习资料》,一式两份,发给每位学生及家长。

3.学院每学年秋季学期遴选部分优秀学生代表,向其家长寄送喜报;同时根据对学生必修学分清理情况按照要求通知学生家长。

4.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应与50%以上的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人员名单视情况由班主任自行确定。

5.班主任对个别出现特殊情况学生,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必要时应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面对面交流。

6.班主任要做好家长联系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如实记录与家长联系的时间、内容及反馈意见。

二、预警机制

(一)学分预警机制

1.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2.05.0学分者,学院书面通知学生本人,班主任应与学生面谈,给予督促提醒。

2.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5.59.5学分者,学院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督促提醒学生。

3.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10.019.5学分者,学院提出警示,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沟通,建立“班主任+家长+班级同学”三联动的 “班级帮扶计划”,动态关心督促学生。

4.不合格课程学分无故累计20.029.5学分者,可编入下一年级或休学。学院将编入下一年级者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业负责人+班主任+家长+班级同学”四联动的“学院帮扶计划”,每月检验其进展情况。

5.不合格课程学分无故累计30学分及以上者,应劝其退学或休学。

6.班主任应于每学期末了解掌握班级同学课程考试情况,督促提醒有补考的同学利用假期认真复习,准时参加开学补考。

(二)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1.学院实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心理委员例会和重点学生帮扶制度,定期排查小班学生心理危机和重点帮扶对象情况。

2.发现危机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稳定危机学生,并向班主任、辅导员或保卫部门(08352882110)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学院安排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或同学)对危机学生实施全天候监护,通知家长并转交监护责任,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4.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实施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如有必要,及时送专业医院诊断治疗,根据病情建议家长陪护观察或休学治疗。

5.学院应与家长商定落实在校治疗学生及复学学生的监护和社会支持系统,建立学院帮扶计划。

6.学生家长不能隐瞒学生心理和精神疾病史,应主动告知学校老师,以便及时有效给予关注。

7.学生因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不能正常学习生活的、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必须休学。复学时,需出具专门医院治愈医学证明书。

(三)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1.班级加强安全纪律教育。班主任要通过班会、下寝、谈心等形式对班级同学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预防为主,防微杜渐。

2.学院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建立 “寝室(班级)+班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四级信息反馈机制。信息收集报送要求及时、准确、精简。

3.一般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应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协助相关人员控制局面,可视情况及时报知学校保卫处或拨打相关急救电话。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

4.一般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及时处理的较小事件,班主任或辅导员依照有关规定当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较大事件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及时报告学院处理。

5.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及时报告学校,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6.突发事件后期处置。学院在查明事件原因的基础上,根据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理。

三、帮扶体系

1.学院分别建立“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违规违纪”五类学生重点帮扶体系。

2.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初完成班级重点帮扶对象梳理和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相应帮扶工作。

3.学院建立“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三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扶体系。

4.学院建立“专业负责人+班主任+家长+班级同学”四位一体的学业困难学生重点帮扶体系。

5.学院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家长+班级同学”四位一体的心理困难学生重点帮扶体系。

6.学院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家长+班级同学”四位一体的违规违纪学生重点帮扶体系。

此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办公室。

 

附录:心理咨询中心电话:2882646

保卫处电话:2882110

东城派出所电话:2222754

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2882580

校团委电话:2882230

医保办电话:2882278

校医院电话:2882840

宿舍管理中心电话:2882275